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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37单位上纳税信用"红榜"

来源:   编辑:   时间:2015-06-15

  湘潭在线5月19日讯(湘潭日报记者 陈姿雯 通讯员 邹颖)今年4月底,国家税务总局通过门户网站公布了2014年度全国纳税信用“红榜”。5月17日,我们从湘潭市地税局获悉,湘潭共有37家单位榜上有名,被评为2014年度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可享受跨区域同等税收待遇、优先办理出口退税、优先取得信用贷款等多项实实在在的便利。

  37户A级纳税人中,有18户蝉联上榜,除湖南华菱湘潭钢铁有限公司、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等我市支柱制造企业和大型零售企业外,也不乏湘潭市恒欣实业有限公司等民营企业。这些纳税信用良好的企业,一直以来在涉税申报、税费(款)缴纳、登记与账簿管理等各个环节遵章守法,诚信纳税。

  “我市此次上榜的2014年度全国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占全市参评户的0.45%,与上届相比增加了13户,上升了0.23个百分点。”市地税局纳税服务科负责人说,此次纳税信用等级评价工作是在各地税务部门发布A级纳税人名单的基础上汇总而成,是全国税务系统上下联动、实施纳税信用一盘棋的重要成果。这个数据每提升一个百分点,都是我市纳税人诚信纳税迈出的一大步。

  去年,国家税务总局制定发布了《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纳税信用评价指标和评价方式(试行)》。在此基础上,税务部门首次使用新指标、新方式对纳税人的纳税信用状况进行评价,新的评价方式改“人工评定”为“计算机生成”,评价过程涉及纳税信用指标自动采集、人工采集指标录入、评价结果生成、国地税数据交换确认、结果发布5个流程,比较科学客观地反映了纳税人的生产经营、管理全过程以及纳税信用状况,将纳税信用评价的主体责任还权、还责于纳税人。

  为激励依法诚信纳税,地税部门根据税务总局的统一安排,在新一轮“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中推出一系列针对A级纳税人的激励措施。一是可单次领取3个月的增值税发票用量,需要调整增值税发票用量时即时办理。二是普通发票按需领用。三是连续3年被评为A级信用级别的纳税人,可享受由税务机关提供的绿色通道或专门人员帮助办理涉税事项。四是国、地税机关相互认可,在京津冀、长江经济带范围内还可享受与本地A级纳税人同等税收待遇。五是在企业所得税征管中享受更多便利,方便办理涉税事宜和简化审批手续。六是纳税信用为A、B级且属于海关管理的B类以上企业,适用启运港退税政策等。不仅如此,A级纳税人还将享受到办理出口退税的优先权。

  融资信贷是很多企业面临的难题,为将纳税信用等级评估的结果运用到实际中去,今年,雨湖地税和湘潭县地税分别与银行合作,推出了“税易贷”业务。纳税信用高的小微企业凭借良好的纳税信用记录,即可获得银行无担保信用贷款。这不仅为小微企业开辟了新的融资渠道,也实现了纳税信用等级与企业日常经营紧密结合,进而帮助企业提高纳税遵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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