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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湘潭 文明风景】湘潭雨湖区人民检察院创建市级文明标兵单位纪实

来源:湘潭文明网   编辑:   时间:2015-09-11

  “文明之师”守护司法公正

  雨湖区人民检察院创建市级文明标兵单位纪实

  5月27日上午,在我市“2014届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标兵单位”的表彰大会上,作为雨湖区4个荣膺该称号之一的雨湖区人民检察院,受到了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的表彰并授牌。

  正确履行检察职能,当好辖区司法“守护神”

  本届检察工作开展以来,雨湖区人民检察院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1527案2214人,批准逮捕1168案1746人,共审查起诉案件起诉1346案2070人,对于严重暴力犯罪、恶势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和毒品犯罪,坚持提前介入,快捕快诉,仅2014年就受理审查逮捕该类案件348案449人,批准逮捕该类案件304案317人,提起公诉该类案件202案258人,占审查起诉案件的90.6%。

  雨湖区人民检察院在重打击的同时,注重化解社会矛盾,运用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共办理刑事和解276案348人,占所办案件总数的16.53%。对于未成年人案件,该院则安排一名有经验的专职女干警办理,注重感情帮教,如办理的朱某非法拘禁案被省人民检察院评为优案,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该院全面排查化解涉检信访问题,2014年对4起信访积案全部实现息诉罢访,其中贺某信访案被省人民检察院依法终结,上访20余年的李某信访积案成功化解,被省人民检察院评为2014年度优案。

  全面实行“侦查一体化”,着力查处在社会保障、征地拆迁、食品安全、医药卫生、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和民生领域的职务犯罪。该院共查办30案40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21案31人,渎职侵权案件9案9人。在突出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上,该院不断取得新进展,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000多万元;积极参与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依法批捕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传销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42案54人,提起公诉75案109人;积极参与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犯罪行为,批准逮捕4人,提起公诉17人;依法打击强揽工程、强行阻工、强迫交易、敲诈勒索、串通招投标等影响雨湖和湘潭经开区(九华)重点工程建设的犯罪,批准逮捕46人,提起公诉52人,营造了护商安商的发展环境。

  该院共监督侦查机关立案35件54人;纠正侦查机关违法事件176件;追捕112人,追诉49人,追诉漏罪73笔,依法提出抗诉15案25人。在2014年全省检察机关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中,该院通过提出检察建议和纠正违法等措施,使不符合规定的22人被撤销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决定。规范和完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相衔接制度,特别是污染环境类案件两法衔接初见成效。今年以来,该院向环保部门建议移送公安机关审查案件2案3人,环保部门向公安机关移送审查案件2案3人,公安机关审查立案2案3人,其中1案2人已判决。

  积极主动接受监督,竭尽所能为民服务

  雨湖区人民检察院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社区工作人员、普通居民、高校学生、新闻媒体等社会各界代表,参加“检察开放日”活动3次,组织召开公开审查、公开听证活动15次。各界人士参观了该院的办案区、观看案例电视片和示范法庭的庭审活动。

  该院在我市率先建立起案件管理中心,以便人们方便快捷地查询每个案件的办案进度及结果;对检察官提审过程进行了全程监控录像,以保案件的公平公正。此外,该院致力于服务民生,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安全问题,与公安机关紧密配合,严厉打击生产“地沟油”、污染环境等危害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案件。此外,该院还深入开展“三官一律进社区”活动,用群众“身边的案例”帮助群众解决身边的涉法疑难,不断提升检察官形象。牢固树立“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洁”理念,2014年在全区170余个社区、村全部悬挂了检务公开宣传栏,创新了宣传形式和内容,发放检务公开卡30000余份、《雨检风采》50000余份,《检察职能和案例选编》20000册;改版升级了检察门户网站和内网,开通了“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加强了检务公开大厅建设,完善案管中心、控申接待、律师阅卷、行贿档案查询、多媒体触摸屏、LED电子显示屏等软硬件设施建设,为群众和其他服务对象提供“一站式”服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积极争先创优,检察工作频创佳绩

  该院的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成效:执法质量考评多次位于全市检察机关前列;涌现出一批先进事迹和模范人物,干警马婷洁被评为湘潭市检察机关优秀公诉人,干警张海防获得“最美雨湖人”提名奖、“全市检察系统职业道德标兵”、全市“孝悌十佳”等称号;侦监科被授予市“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称号;该院老干支部被评为全市“红旗退休干部党支部”;公诉科被共青团市委授予“青年文明号”称号,被全国总工会评为“芙蓉标兵岗”。

  该院连续两年被评为区绩效考核一类单位,还先后荣获了“湘潭市先进基层党组织”、“湘潭市先进基层检察院”、“湘潭市文明单位”、“湘潭市文明标兵单位”、“全省检察系统文化建设示范单位”、“湖南省文明窗口单位”等荣誉,被高检院授予“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称号。

  公诉案件简易程序出庭机制创新”被省检察院评为2012年度优秀创新项目,2013年被评为“湖南省最具影响力法治事件”;2013年职务犯罪预防“三抓三促”宣传教育模式和防止冤假错案“三步走”两项工作得到省检察院的肯定;检察文化建设工作在2014年1月的全省检察长会议上被省检察院推介,检务公开工作在2014年11月的全省检察改革推进会上被省检察院推介;人民监督工作在2015年3月的全省人民监督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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