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简报(2015年第八期)

来源:湘潭文明网   编辑:   时间:2015-07-01

  第八期

  5月28日

  要闻要情

  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表彰暨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动员大会召开

  要闻要情

  一年打基础、两年上台阶、三年实现目标

  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表彰暨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动员大会召开

  5月27日,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表彰暨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动员大会召开,表彰2014年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和个人,动员部署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会议号召全市上下大兴实干之风,以百无一疏的态度、昂扬向上的斗志、分秒必争的干劲,全力以赴、众志成城,向2017年成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目标迈进。

  市领导陈三新、胡伟林、周放良、李江南、严华、廖国锋、蒋锋、陈忠红、徐亚健、苏健全、吴小月、杨真平、戴德清、陈小山、马石城、刘新文、王勋爵等出席会议。

  会议由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蒋锋主持,市委副书记、市长、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领导小组组长胡伟林作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动员报告,市委常委、组织部长、统战部长严华宣读表彰通报,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市文明委主任陈三新讲话。

  通过全市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去年,湘潭进入了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行列,获得了全国文明城市的“入场券”。大会上,全国文明城市提名资格城市(县级市)韶山市、全国文明单位湘潭市委办等获得全国、省、市文明城市、文明单位、文明标兵单位、文明村镇荣誉称号的集体,在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中被评为先进的雨湖区、昭山示范区以及30家先进单位、3个先进工作组、10个先进乡镇(街道)、20个先进社区、140名先进个人和10名优秀志愿者受到表彰。市委办、雨湖区、昭山示范区、市交警支队、岳塘区红旗街道红旗社区等单位代表介绍了先进经验。

  胡伟林指出,湘潭从2003年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多年来的努力,使我市创建机制渐趋完善、创建基础不断夯实、创建氛围日益浓厚,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奠定了良好基础。获得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是对我市创建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的肯定。但是,我市的发展还不够充分,城市建设和管理还不够完善,创建机制还有待进一步优化,部分干部思想认识还不够到位,对这些问题与差距必须充分重视。

  胡伟林强调,要紧扣创建目标,按照市委、市政府制订的《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规划》要求,围绕突出夯实经济基础、塑造城市良好形象、营造和美社会环境,狠抓落实,全力提升创建工作水平。

  “创建工作是硬任务,一定要有硬措施。”胡伟林要求,全面强化工作保障,完善工作机制、狠抓责任落实、广泛宣传发动,在全市形成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的合力,确保创建工作有力有效推进。

  陈三新指出,文明创建工作从根本上来说就是贯彻落实“四个全面”战略的具体化和生动实践,是最大的民生实事,最重要的民生工程。这次全国共有100个城市获得提名资格,竞争相当激烈,我市的创建工作任重道远,只有咬定目标、笃志前行、久久为功,把工作做在细处,把功夫下在平时,才能突出重围、勇夺奖牌。

  陈三新强调,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一个大战役,谋兵布阵要到位,把握关键才能决战决胜。未来三年,要按照“一年打基础、两年上台阶、三年实现目标”的思路,举全市之力,大干实干,确保今年进入全国前30名,2016年进入全国前25名,2017年跻身全国文明城市行列。要坚持问题导向补短板、立足特色优势创亮点、围绕创建惠民聚合力,从解决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抓起,从人民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从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最直接的实事做起,让老百姓不断增强归属感、荣誉感和主人翁意识,切实提高支持度、参与度和满意度,从而使文明创建成为“人人参与、人人共享”的利民惠民过程。

  陈三新强调,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一篇大乐章,责任担当要到位,必须协力同心、善做善成。在组织领导上,要切实做到责任明确、政令畅通、履职到位;在协调联动上,要切实做到目标一致、方向一致、行动一致;在督查考评上,要切实做到导向鲜明、抓严抓实、奖惩兑现。

  会议印发了《湘潭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规划(2015-2017年)》、《2015年湘潭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方案》、《关于组织开展湘潭市“做文明湘潭人”市民素质提升行动的通知》等文件。湘潭市委办、市财政局等7家全国文明单位发出倡议:万众一心、群策群力,打一场文明创建的攻坚战,确保我市2017年成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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